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6.一些灵人活在肉身时吸收了这种观念:人不必关心那些涉及内在人的事物,因而不必关心属灵事物,只关心那些涉及外在人或属世人的事物就可以了。他们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更内在性质的事物妨碍了他们生活的快乐,造成不适。他们作用于我的左膝,前面略高于膝的地方,还作用于我的右脚底。我在他们所居之地与他们交谈;
他们说,他们活在肉身时所持的观点是:只有外在事物是活的,他们不明白何为内在事物。所以,他们只知道属世之物,不知道何为属灵之物。于是,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已经通过这种思维方式把若他们承认内层事物,因而允许它们进入其思维观念,就能从灵界流入的无数事物拒之门外。
我还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人的每一个思维观念中都有无数事物;这些事物在人,尤其属世人看来,无非是一个简单的整体;而事实上,其中有无限事物从灵界流入,并在属灵人里面产生卓越的视觉能力,他凭这视觉能力能看到并发觉某事物是否是真理。而且,由于这些灵人怀疑他们所听到的,所以这事便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向他们说明了。一个观点被呈现给他们,他们将这个观念仅仅看作一个简单的整体,因而看作一个模糊的点(像这样的代表在天堂之光中很容易被产生)。当这个观念被打开,同时他们的内视也被打开时,一个通向主的整体就显现出来了。他们还被告知,良善与真理的每一个观念都是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它是整个天堂的一个形象,因为它来自主,而主是天堂的全部,或被称为天堂的本质真实。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3632.神性秩序和由此产生的天堂秩序并不延伸到人和关乎人体的事物之外,而是终止于人和这些事物,即他的姿势、动作、表情、言语、外在感觉,以及伴随它们的快乐中。这些是秩序的末端,也是流注的末端,那时它们就终止了,或说这些身体事物是秩序和流注所延伸的最远边界。但流入的内层事物却不是它们在外在事物中所显现的样子,而是具有完全不同的面孔、表情、感觉和快乐。对应和代表则教导了内层事物的性质,如前所述。从意愿流出的行为和从思维流出的话语清楚表明,它们是不同的。身体动作不是它们在意愿中的样子,话语也不是它们在思维中的样子。由此也明显可知,属世行为是从属灵行为流出的,因为意愿的事物和思维的事物都是属灵的;属灵事物以一种对应的方式在这些属世行为中呈现出自己的一个样式,即便它们本身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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